被告开庭需要带什么材料
民事案件中被告需要做如下准备工作:
第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第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第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第四,被告举证;
第五,法庭辩论;
第六,最后陈述。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被告在开店的过程中所需要提供的材料,首先是属于针对原告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反驳的证据,然后还需要涉及到一些陈述答辩的意见,这个也是要进行一些补充说明的,总之,对于反驳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是至关重要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