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原告就房屋继承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首先,应将其他所有继承人列为被告,如果遗漏了个别继承人,本次诉讼形成的判决在执行时,被遗漏的继承人有权提出异议,判决将被迫中止执行;其次,应向法院提供充分证据,用于证明自己拥有继承权;再次,应在起诉状中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并说明支撑自己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