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行政复议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行政法律,于1989年颁布实施,规范了行政复议程序的主体、方式、原则等。其基本特点包括:1. 强制性: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复议职责,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2. 公正性:行政机关在复议过程中应当公正、客观,依法作出切实可行的复议决定;3. 保证权利:行政复议程序作为一种行政救济手段,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适用的范围包括行政行为和行政裁决等,但不包括涉及国家安全、外交事务等特别规定的范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对复议申请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为六十日内。必要时,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应当在延长之前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