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父母将钱存于子女名下,可以与子女签订书面存款保管合同,或者书面赠与合同。
因为用子女的名字办的银行卡或者是存折,或者是定期,都是属于子女的,因为银行账户的户主就是他。所以建议父母不要把钱放在子女的银行账户里。如果非要这样做,可以和子女签订一份保管合同,这样才能保证父母对钱的主权。否则这个钱子女是可以随便支配使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