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发证机关由以前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改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证。若要查询叉车证的真假,可登录《全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数据库及公示系统》,输入姓名、证件号等信息即可查询。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
第八条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的,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