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对法院执行有异议去哪个部门投诉
1、法院内部投诉,向执行庭的庭长、局长、法院的院长,原案件主审法官进行投诉;
2、向检察院进行投诉,检察院对法院有监督责任。首先,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院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其次,对于一审生效判决或终审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最后,对于一审生效判决或终审判决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是什么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是:
1.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2.当事人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且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三、申请强制执行去法院哪个部门
一般是向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四、申请法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判决后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受理。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4.通知被执行人。
5.进行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