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人是犯法的。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城管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应该要依法办事,不得与小贩发生冲突,特别是肢体冲突。要文明执法,依法执法,不得打骂他人。
一、逮捕后被判处前款的国家赔偿包括哪些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二、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人身权利主要包括:
1、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按规定使用和改变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伪造;
2、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
3、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4、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荣誉称号;
5、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6、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民事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