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最低判刑几个月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犯罪之后的话,那么最低可以判断时间,要结合案件来进行确定,目前最低的处罚为拘役和管制,拘役的时间可以在一个月左右,管制的时间为三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