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法院受理自诉案件以后可以取消,公诉案件非经检察机关提起不可以取消。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自诉;公诉案件由公诉人即人民检察院提出,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撤诉,作为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七条 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