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生产加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企业向业务科产许可证申请表;
2、业务科初审,合格后报监督局质量科;
3、市局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5、审查部进行审查;
6、样品检验;
7、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生产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