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遗嘱可以变更撤销:
1.遗嘱人另立新的遗嘱,并且在新的遗嘱中明确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2.遗嘱人前后立了几个遗嘱,并且前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一、立数份遗嘱以哪个为准呢
立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产分配协议只有一份有效吗
不一定。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基于此,可以知道,如果数份遗嘱针对的是不同的财产做出的遗嘱,那么那几份遗嘱都是有效的。
三、遗嘱有效要满足哪些条件
要满足下列条件:
1.公民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中处分的财物,必须是属于立遗嘱人自己所有,不得将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共有财产当作个人财产来处分。
3.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4.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