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权转移的情形
可以分为四中情况:
1、简易交付;
从我手里交到你手里。
多数都是简单交付。一定是挑好放到包里才算交付。
一定是检验完毕交付完毕。银行给我清点之后才算交付完毕。
如果银行把钱交出来没有点时,被抢走了,风险由银行负担,因为没有交付。
2、间接交付:
一种是运输:一定是验收了,交付了货物清单状态良好才算交付。
交给第一承运人。针对的是代办托运。如果是自己运输,没有完成交付。
如果约定交付地点是买方,买方清点后才算交付。
邮寄,交给邮局,邮局验收后就算交付了,也是代办托运。
3、拟制交付:
交付货物所有权凭证。
主要有:提单买卖的情况下,买海上货物的问题,如果把提单交付了,表明货物就交付了。
仓单买卖,把仓单交付,就算交付了。
有关发票等单据,不是转移所有权的行为,是转移所有权的辅助行为。这种辅助行为有分离时,如果货物已交付了,但有关单据没有交付,不影响交付的完成。不影响所有权的转移。
有关使用说明副件等没有交也不影响。
4、占有改变:
已经占有了:主要有当事人之间的借用,借用改买卖,占有改变,先典后买,先租后买,先质后买都可能,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即交付。
另一种是指示交付:不在所有人的占有之下,而在第三人的占有之下,租给B,又卖给A,让B交给A,第三人实际交付的时候交付完成。当事人有特别约定除外。
交付完成了,所有权转移了,出卖人不能诉讼保全扣押抵押质押的对象,但标的物可能做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哪些房子的所有权不能转移?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