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异地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2.结婚证及复印件。3.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