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2名,设主任1名(按正处级干部管理)、副主任4名(按副处级干部管理)、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6名(按正科级干部管理)、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副职6名(按副科级干部管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原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惠州市土地与矿业交易中心、原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惠州市产权交易所合并组建而成。法律依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第三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第五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和公示信息公开、交易过程保障、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