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上班时间一天都可以办理离婚。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