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满足了立案的条件,公安机关还是不给立案的:1、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2、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3、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