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 对于谁先动手或者挑衅,可以成为判断责任的一个标准。在大家斗殴过程中,双方均存在过错的,对于先动手或者有挑衅行为的一方的责任肯定大于另外一方,在判罚方面相应的也会重一点。所以说是有关系的。
2. 斗殴过程中造成双方伤害的,彼此对对方的伤害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你给对方造成伤害的责任由你承担,而对方造成你的伤害的责任由对方承担。简单的说,如果对方花了医疗费100块,你花了200块,那么相互抵消后,对方还应当赔偿你一百块。总之,一个原则谁造成损害,谁承担责任。
3. 关于轻伤的认定,可以参照公安部的“人体轻微伤害的鉴定标准”,具体的原文可以在网上搜索到。具体应当以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
4. 最后一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法律问题。首先赔钱的问题属于民事责任问题,造成身体伤害的,受害人有权利向你主张权利,也就是要你赔钱。这个如有争议属于法院解决的问题,法院判了,你就必须执行。其次是关几天的问题,这是个治安管理下的问题,这是因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给予的相关处罚。这是两个问题,也就是说不是因为你关了几天就可以不赔钱了。
5. 关于关几天的问题的其他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情节轻微的话或者主动承认错误态度很诚恳的话,公安机关一般只会进行教育不会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