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在不经家属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尸检,特别是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本身就有强制尸检的权利,但是尸检的时候或者说在尸检之前,公安机关应该通知死者的家属到场,家属不同意的,公安机关也有权解剖。
刑事案件不经家属同意能尸检,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可以强制尸检,不需要征得家属的同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一般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并做好思想工作,家属可以书面要求保全死者器官。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二、尸检法医鉴定程序是什么?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刑事案件当中的尸检,在正式尸检之前公安机关会先跟家属沟通,最好能取得家属的同意,但是在家属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当事人的死因是有问题的,家属不同意不代表公安就不能尸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