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刑事处罚开不到无犯罪记录证明;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
一、免于刑事处罚可以开无犯罪记录吗
1、免于刑事处罚开不到无犯罪记录证明;
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随法选择。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区别
1、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刑罚)都是国家机关针对有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作出的处理,但是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行为人的影响也是不同的。主要来讲,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
针对的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而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
2、比如盗窃,如果某地规定盗窃800元以上的财产才构成盗窃罪,但是行为人盗窃物品的价值总数400元,就不构成犯罪,而是一般的盗窃行为,应该进行行政处罚。又比如打架行为,如果双方只是一般的斗殴,那么可以对行为人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理由处以行政处罚,进行罚款或者拘留。但是,如果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所规定的轻伤、重伤、或者有人死亡,那么就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来处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处以刑罚。
3、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虽然二者的作出都需要有法定依据,但是对依据要求的严格性是不同的,为了本地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规定对某种行为处以行政处罚,但是却不可能规定对某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没有规定的行为处以刑罚。
4、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它的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