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需要保留好所有的购房资料,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书等重要文件。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购房者可能会遇到购房所有资料全部丢失的情况,这时应该怎么办呢?一般来说,如果购房所有资料全部丢失,应当尽快向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咨询,尝试从其他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如楼盘售楼处、物业服务中心、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以便查明房屋信息、归属及权属。如果上述方法无法找回,购房者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权,首先应该聘请一位专业的房产律师,尽可能搜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凭证、交易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产权和使用权。然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确认自己的房屋产权和使用权。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维权复杂且困难较大,可能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与精力。所以在购房过程中,建议购房者认真保存所有购房资料,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