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在外卖平台上点了一份21.3元的秘制烤翅,她吃第一口还感觉挺香的,吃第二口时立马感觉嘴巴有腥味,连忙吐了出来,随后发现了鸡肉是鲜红的。女子要求赔付1000元,商家:按原价10倍赔偿。
就在她去咬第二口的时候,突然感觉味道和第一口的有点不太一样了,并且吃到嘴巴里味道怪怪的,还有一股腥味。这是怎么回事呢?女子连忙用筷子剥开肉仔细一瞧,这才发现鸡肉外面是熟的,里面是生的,而且肉上的红色血丝都能够看得一清二楚。女子非常生气,于是就连忙联系了商家。
女子原本想着商家会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并且给出赔偿,没想到商家只是称是店员在烤的过程中时间不够造成的,不过店家可以让女子将东西退回退掉21元的订单,再赔偿女子100元的损失费。
其实,按理来说,商家这样做还算是合理,毕竟女子的东西仅仅21元,而且还得到了赔偿,对于我们正常人来说,大家都是能够去接受的,但是女子却并不愿意去接受,并称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去赔偿。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赔偿金额可以是十倍或者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商家称,当时这个烤鸡翅是在微波炉上去加热的,正常加热是1分钟30秒的时间,但是由于外卖员催的比较急,于是就提前几秒钟取了出来。针对女子的不同意,商家再次做出妥协,愿意以原价的10倍也就是213元进行赔偿,但是女子却依旧不愿意去妥协。
这件事最大的失误就是商家了,不管怎么样,骑手再慌张,也应该把东西做熟了,才能让顾客吃,毕竟七生八熟的东西,万一让顾客吃出毛病来怎么办,如果这样赔的钱就更多了。
而一个21块钱的东西,女子也没有怎么吃,自己平安无事,却张口就要1000元,有点不太合理,而对于商家来说,真的很难,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商家是有错,但是还是需要官方来判定赔付多少钱。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