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有准迁证就可以顺利办理户口的迁出。一旦接收地派出所不给开准迁证肯定是有理由的,具体情况可向户籍民警详细了解,派出所开准迁证,必须要当事人所在的村或者社区先出具户口同意接收证明,当事人应该先去开出相关的证明,再办准迁证。三、成都武侯区迁户口流程如下办理: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