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尚在哺乳期的妇女是不可以带孩子住拘留所的,公安机关不会对哺乳期的妇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2、《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哺乳期被治安拘留怎么办
哺乳期的妇女不可以拘留。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哺乳期内能否执行行政拘留
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治安拘留可以改成刑事拘留吗
治安拘留期间涉嫌犯罪,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可以改成刑事拘留。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行政拘留可以复议吗
被行政拘留可以复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