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西安省直公积金提取地点包括省直单位业务办理中心和各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省直单位的职工,可以到所在单位的业务办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对于非省直单位的职工,需要到所在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为了方便申请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网上申请和窗口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可以登录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网上审批后选择自取或者邮寄方式领取提取款项。提醒申请人注意,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并正确填写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如果有需要,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婚姻证明、离职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和提取,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用途,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