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完成后,一般会交某一继承人保管,甚至秘而不宣。而立遗嘱人对财产的分配往往有自己的考虑,不可能完全平分;即使完全平分,某些继承人们也会认为自己贡献更大,进而会质疑遗嘱真实性。一些老人会交自己的好友保管,但是我们是个人情社会,总会有亲疏远近,一样会被质疑。如果诉至法院,法院肯定会安排鉴定,耗时耗钱不说,鉴定也不是万能的,往往找不到已故老人的正式文件笔迹,鉴定也很困难。审判中,自书遗嘱作为证据出示,因缺少被继承人生前的公示公信,其他法定继承人往往质疑其真实性,要求鉴定真伪。
一、遗嘱如何执行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
(一)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二)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三)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遗嘱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来执行。遗嘱人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也就是说,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什么要规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这是因为遗嘱的执行,直接与遗嘱继承人、利害关系人执行遗嘱难免会有偏向从而引起纠纷,尤其是当遗嘱继承人有数人,或者遗嘱的内容涉及到将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时,依靠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自己去处理,往往易生弊端。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保护遗嘱人利益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我国民法典规定了遗嘱执行人制度。遗嘱执行人一般以公正、有威信的亲友担任为宜。
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执行人种类及职责是什么
遗嘱执行人主要分为两类:1、遗嘱确定的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依法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2、法律规定的执行人。遗嘱人未指定或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的,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为遗嘱执行人。在既无指定执行人又无法定执行人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由社会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般包括:1、对自己作为遗嘱执行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继承人、受遗赠人对自己执行遗嘱行为审查的义务。遗嘱执行人对其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