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应写清楚;
2、贷款金额应写清楚,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贷款期限应写清楚,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4、还款的具体日期应写清楚;
5、贷款利息应写清楚,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应约定;
6、贷款本息偿还的日期和支付方式应写清楚;
7、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指纹或书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