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仅凭购房合同是不能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如果要提取住宅公积金,还需要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协作建房、集资房等相关自住住宅的,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供给相关证明资料,包括:1、购房合同或者购房协议的正本和副本;2、采购发票正本和副本;3、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员工本人的相关银行储蓄账号。员工爱人要提取住宅公积金的,除供给上述信息外,还需供给夫妻关系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购房人与购房人存案单复印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