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就业状况等相关证明,向管辖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式两份,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有企业失业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并年审的《失业员工证》及社会保险手册等证;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还需提供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证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人员证》或《失业员工证》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凭证;本人二寸彩色近期照片5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