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淄博市有多种类型公交卡,办理方式分别如下:
1、普通卡:任何人不需任何证件到各公交IC卡售卡充值点办理。普通卡在张店中心城区的23条线路按现行票价的六折优惠,在其它实行IC卡的线路上按现行票价的九折优惠。普通卡可一人持卡多人使用,可跨年跨月使用,且余额不作废。每次充值金额最少30元,卡内余额最多不超过300元。
2、 学生卡:适用范围为淄博市所有在校中(高中、初中)、小学生。学生卡在张店中心城区的23条线路按现行票价的四折优惠,在其它实行IC卡的线路上按现行票价的九折优惠。办卡时需提供户口簿、学生证(或学校证明信)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每次充值金额最少30元,卡内余额最多不超过300元。
学生卡可跨年跨月使用,且余额不作废。持卡人小学或初中毕业后当年9月30日前凭原学生卡、新学生证(或学校证明信)到原售卡点进行审验,未经审验者,自动转为普通卡,直至审验完毕后,才享受学生卡待遇。高中毕业后,学生卡自动转为普通卡,可继续使用。
3、免费卡:适用范围为离休干部、残疾军警。离休干部办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离休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残疾军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户口簿、残疾军人证、残疾警察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证件上缴后10日后取卡。持卡在所有实行IC卡的线路上乘车免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