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一般服刑年限为二十年至二十二年之间。犯新罪的情形下原判无期徒刑的,应对所犯新罪依法作出判决,在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不能减刑。无期徒刑犯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后可以减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一、无期徒刑与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
1、期限不同,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期限不同,有期徒刑一般为十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自由的期限是终身的,从理论上说为终身监禁;
2、刑罚的轻重不同,二者虽均为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但无期徒刑比有期徒刑重;
3、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否折抵刑期不同,有期徒刑,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二、无期徒刑适用的情形如下:
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
2、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3、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部分性质最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
综上所述,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主要表现在剥夺犯罪人终身人身自由。只要罪犯不在监狱故意犯罪等抗拒监管的行为,可以在一定年限通过减刑变更为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