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买房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包括:(1)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2)房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公有房屋住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鼓励职工购买公有旧住房的意见》第二条第(九)项规定,出售旧房时,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4)原产权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第4条第8项规定: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实行标准价。可以在购房5年以后进入市场出售或出租,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