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查询如下:
1.电话查询。 参保人可以直接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所在地区号+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2.社保中心查询。 参保人想要知道个人缴费情况,可以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和社保卡直接到社保中心窗口进行查询即可。
3、(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
①登录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个人养老金栏目下方的“缴费凭证查询打印”;
②确认个人信息之后,点击右下角“下载缴费凭证”即可。
(2)通过缴费银行手机银行进行查询,以建设银行为例:
①打开并登录建设银行手机银行,搜索“个人养老金”;
②页面跳转之后,直接点击“缴费凭证”即可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