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法人代表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除非:(1)出资不实的责任的承担的问题,如果法人代表不是股东,而如果公司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那么应当由股东承当不足注册资本的责任,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2)公司亏损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公司经营失败,那么将以公司的全部财产用来偿还债务,仅作为法定代表人,不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不会涉及到个人财产。
但如果公司的股东利用公司来从事犯罪活动,或者其他违反行政法的活动,例如偷税漏税,都应当有实际行为人承担责任,如果法人代表没有实际从事该犯罪活动,那么是不必承担责任的。但是存在一种风险:如果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在他们手上,他们从事非法活动时可能会利用该印章,那时你将面临被调查甚至起诉的风险。或者他们从事非法活动,虽然法人代表不知道,但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签字,也会被牵连。
综合来说,如果发生经济方面的责任,法人代表基本上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发生违反犯罪行为,则法人代表可能会被牵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