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结婚不是必须要给彩礼,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要给付彩礼,是否给彩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法律只规定了结婚要符合法定的条件,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一、离婚后男方是否有权要回彩礼
离婚后男方是否有权要回彩礼,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彩礼一般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的话,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协助、共同生活的经历。所以即使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虽已成立,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远没有开始。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否退还,是以男女双方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当全部返还彩礼,但也有出现减少彩礼出现的情形: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那么返还彩礼的金额可根据过错程度、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具体原因,双方可以相互协商,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男女双方可以根据具体的原因协商退还的数额;
3、如果是因为男方的原因导致解除同居关系的,以及在同居期间女方怀孕或者出现流产的,退还的彩礼数额可以相对于前面两种情况的程度下再减少。
二、离婚彩礼是否应该返还
结婚是否要给彩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要给付彩礼。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彩礼应按照实际数额全额或者部分返还。
三、夫妻离婚彩礼钱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彩礼钱的分配: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夫妻彩礼钱离婚时一般予以退还,但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要求退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