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个人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障局办理。
一、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单位或个人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障局办理;
2、劳动保障局柜台初审,打印《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审批表》、《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退参保单位或个人作受理凭证;
3、进行退费查实,并由劳动部门审核待遇发放情况;
4、办理退款。
二、社保退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到退休时社保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或结束劳动关系;
3、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三、社保退保所需材料:
1、单位办理盖章的《减员表》;
2、员工填写盖章的《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代办理的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机关(公证处)的法定授权书(公证书)一份;
5、若是出国定居,还需要提供出国证明、销户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