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有权处置的,但是只能是为日常生活需要而对财产进行处分。如果是涉及重大事项,如变卖、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才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当事人单独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的,该处置行为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_x000D_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_x000D_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_x000D_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_x000D_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_x000D_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_x000D_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_x000D_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