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结婚要的彩礼最后给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彩礼的分割问题,也是法院支持的情形,有三种,
(一)未办理结婚证的;
(二)已经办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的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些都是说的结婚前的彩礼,对于婚礼上和婚后的赠予彩礼怎么分割并没有规定。
大家都知道,婚礼上的彩礼也是非常普遍的,双方父母的大红包、金银饰物或者亲友的礼金这些的赠予,都是归类于彩礼的。那么怎么分割呢,一般情况,
(一)陪嫁的财物是属于女方的;
(二)婚礼上的彩礼或者礼金,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后办理的,那么婚礼上的礼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彩礼的话,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话,那就是对男女双方的赠予,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是要平均分配的;如果婚礼是在结婚证领取之前举办的,这些彩礼或者礼金就是女方收取的归女方,男方收取的归男方。
根据有关规定,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尚未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婚后的赠予,没有明确归个人的就是共同的,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个人自己出资购置、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是可以有所差别的,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比如:女方的化妆品、衣物等等、男方的衣物、手表等,这些虽然有些也是价值不菲,但是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不参与分配的。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婚礼上或者婚后的彩礼,在离婚时的处置都是由结婚证的办理时间决定的,办理之前和办理之后是不同的,也就是法定的夫妻关系的建立和婚礼的举办时间前后顺序很重要。
二、结婚礼金一般给多少
我国的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结婚的彩礼钱具体是需要给多少,一般都是以自己当前的经济状况来进行衡量。如果所收的彩礼是由夫妻其中一方的个人接收或者是购置结婚物品的,应该要根据我国法律中明确的规定。夫妻关系在存续期间其中一方受赠的财物没有特殊的约定,应该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三、聘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聘礼也就是我们说的彩礼,日常生活中,也多用于订婚时,双方互相馈赠的财物。一般为结婚的时候赠送对方的钱或物。
1、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2、若在结婚登记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这个是没有争议的,因为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要素,不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因此这次彩礼钱一般被认定为是对女方的赠予,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办理婚姻登记后赠与,则这笔钱实质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支付彩礼时明确表示这笔钱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