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国家在土地的在三大类分类之下;还细分了八类土地;并形成两个层次的土地使用体系。我们在利用土地时,不得擅自更改土地用途。八大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
其中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归入三大类中农用地的二级类,分类标准没有区别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归入建设用地二级地类,没有明显区别
交通用地中的农村道路归入三大类农用地中其他农用地的三级类,其余归入建设用地的交通用地类
水域最复杂,坑糖水面归入三大类的其他农用地中的坑糖水面及养殖水面,沟渠归入其他农用地中变为农田水利: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归入三大类建设用地中的水利用地,其他归入未利用地的其他类中
未利用地除田埂在三大类中归入农用地的其他用地以外,其余继续计入未利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其中一级类包括十二大类: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