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我们知道的事,应当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进行计算相关的伤残赔偿、死亡赔偿等等,那么,关于行为人可以索赔的标准,是否是按照行为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收入计算吗?那么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按照户籍来的吗”,下面就由我为你介绍整理出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帮助。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按照户籍来的吗
与户口无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事故受理是由事故发生地法院受理的,则事故赔偿按照事故发生的地点计算,即在老家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按照老家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缝合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伤疼费、各类复印费。
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计算相关赔偿,上述就是为大家介绍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按照户籍来的吗”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