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女方把孩子给其姐姐带一般是可以的。但是女方必须取得抚养权才可以,且不得因此放弃直接扶养子女的义务,其姐姐只能予以辅助扶养。若女方对子女不闻不问的,男方可据此起诉,主张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_x000D_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_x000D_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_x000D_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