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人员防卫是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损害而采取的制止非法侵权行为。其目的是反击和制止正在实施的非法侵权行为,这是防卫过当的前提。事实上,防卫过当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但不符合第五个条件。防卫过当应当具备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即正当防卫的最基本前提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和主观条件。这四个条件中没有一个是不可能建立防卫过当的,而是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挑拨防卫、假想防卫、防卫不及时、防卫第三方等。这些防卫没有正当防卫的主客观基础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按照规定的罪名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