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河南省直医保职工看病住院,个人将少掏钱,因为省直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5%,在职和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分别调为85%和90%。省直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这次提高了5个百分点,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则由85%提高到90%。同时,住院床位费的报销标准,也由11元提高到20元。调整后,30万参保职工若遇住院看病,个人将少掏腰包。省直医保还将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的个人首付比例统一下调了5%,部分下调幅度达到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