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预扣利息的,本金按照实际借款的数额来计算。利息不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则借款人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一、砍头利息能不能报案
砍头利息不能报案。因为不属于犯罪事实,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贷款利息不得提前从本金中扣除。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应当按照实际贷款金额返还贷款并计算利息。此外,贷款人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应当按照实际贷款金额返还贷款并计算利息。因此,砍头息不受法律保护,根本不需要归还。借款人可以根据实际贷款金额返还贷款并计算利息。在此,提醒大家在遇到砍头利息时一定要留好证据,即保留贷款机构的实际贷款金额。可以从银行打印转账凭证,用手机截取实际付款金额的图片。如果贷款机构使用暴力催收要求砍头利息,则应保留对方暴力催收的证据,并及时报警。
二、债权本金指什么
本金债权是指债权人与债务订立借款合同时约定的债权人借给债务人的数额。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利息债权是以本金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并且从属于本金债权。
三、非法吸存利息要扣除吗
非法吸存利息如果是行为人在收到投资人本金的同时即已经将利息事先予以扣除的,甚至在收到本金之前即已经预先支付了利息的,则利息应当从犯罪数额中扣除。如果行为人先收取本金,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才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则在这种情况下,支付的利息不应当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