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开庭原告怎么办民间借贷案件开庭,原告需要陈述本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与法院和被告就证据进行调查和辩论。原告也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或者经法庭许可,向证人、鉴定人等发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证据的举证,必要可委托律师协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院开庭流程具体如下:(1)准备开庭;(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完毕后,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或定期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民间借贷开庭原告说话技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