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监狱不得收监的情况:监狱没有收到执行的人民法院交付的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等文件,或者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2、看守所不得收监的情况:(1)送押机关没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的,不予收押。(2)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等健康问题的,不予收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第十七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