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如果你是第一次到出入境面谈,估计要一年左右;如果你是第二次面谈,估计要二十个月左右。
第一次面谈之属后国内出入境会发信到香港核实婚姻真实性,如果你知道信已发往香港,并到香港身份证明局跟进,可能会加快审批进程。
【法律依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入境规定指引》 第二条 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就业、就读、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居留或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超过可获豁免签证的逗留期限,均须申领签证/进入许可。虽然本处会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虑,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其入境不会对香港特区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特区的负担等),并符合下文详列的有关特定资格准则,方可获考虑发给签证或进入许可。这些资格准则或会不时予以修订而不作事先通知,希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