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动产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有五点,分别是:
(1)性质不同。划拨是交了补偿费用或者安置费以后获得的,一般不会规定使用期间,不过会有限制条件。而出让是指国家把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使用者,有一定的使用期间规定,且需要支付出让金;
(2)取得方式不同。划拨是经过政府部门的准许,并交了补偿费用后获得使用的权利,或者是政府部门把使用权无偿交给使用者。而出让是通过挂牌、招标或者是拍卖的方式获得的,这是有偿交易,还严格限制了使用年限。使用者办理转让的时候需通过国土资源单位的批准,办理相关手续,还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3)权利义务不同。划拨的不可以转给别人,也不能租给他人,还不能办理抵押。而出让的使用者有一定的处置权利,可以转给他人、进行出租或者抵押等;
(4)期限不同。通常划拨的不会规定使用的期间,而出让的有使用期间,一般分为四十年、五十年和七十年等;
(5)房屋类型不同。划拨的通常是建造经济房或者是公益建筑等,而出让的通常是用于建造商品房等,两者的建筑的类型是有区别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