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说属于什么部门。市金融办归省金融办管,省金融办归中央的一行三会管理,即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
一、住房补贴如何提取
职工在购买、建造住房或符合其他规章的条件时,可支取本人的住房补贴。部分支取时,住房补贴帐户内应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额。支取条件及须提供的有效证明:(一)购买住房。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职工凭身份证、购房合同、发票或交房款收据,支取住房补贴,每年可支取一次;采用贷款方法购买住房的,职工凭身份证、借款合同,贷款期限内,每季可支取一次。配偶支取住房补贴时,凭结婚证及相关证明办理支取。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总价款。(二)建造住房。职工须提供城市规划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的宅基地批复文件或其他建造批准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购买材料的发票及复印件。单位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计息,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并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有关金融业务。管理中心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帐户,设立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的缴存和支取情况。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补贴资金帐户。
二、省卡系统一人一卡清理操作过程
在银行办理社保卡“一人一卡”确认时,建议持卡人选择保留社保待遇发放地的社保卡作为流通有效数据,“一人一卡”操作只对广东省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内持卡人省内异地社保卡数据进行清理。非注销异地社保卡银行账户,异地社保卡在银行系统仍是有效的(即医保账户和金融账户仍可以正常交易),不影响异地社会保障卡实体银行账户余额消费使用。如持卡人在省内多个地市同时使用当地社保卡发放社保待遇,建议持卡人详询异地社保经办部门待遇发放情况再办理“一人一卡”确认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