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对于公司股权变更,无论是申请还是协议书,都是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一般情况下公司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