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积金委托提取是指职工在正式提取公积金前,将其公积金提取权委托给另一个具备法定资格的人进行提取。一般而言,职工可以将其公积金提取权委托亲友、律师事务所、财务公司等单位或者个人进行代理。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证公积金委托提取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公积金管理机构通常会要求委托人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同时也需要代理人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公积金管理机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实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是否一致,以确保公积金安全正确提取。公积金委托提取适用于无法亲自前往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工,例如因出差、派驻、疾病等原因无法前往办理提取手续的情况。同时,公积金委托提取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可以委托单位或者其他经办人代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有职工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